
Mainland students
內地学生
内地学生来港就读申请
申前必读
1. 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 (EEP) 并从内地直接进入香港的内地学生应仔细阅读本页面,通过本页面底部的在线申请系统申请学生签证。
2. 除申请学生签证入境外,内地申请人还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申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关赴港签注【逗留D签】。该项申请需时约两星期。所有申请人均须完成这项程序,并须直接从内地进入香港方能激活学生签证。
3. 使用附有个人旅游 (G) / 团体旅游 (L) 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EEP) 赴港上课、导修及参与任何学术性活动均属违法行为。
4. 如果申请人持有中国护照并居住在拥有永久居留权的海外国家 / 地区,则可以作为海外学生申请或联系我们。此安排仅适用于被录取为交换生或夏季 / 短期学习课程的学生。
所需文件
+ 首次申请学生签证 (New Visa Application) – 第一次申请来港就读
1. 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就读申请表格 (ID 995A) (点击下载)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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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4白纸单面打印第 1-4 页。请确保条形码能够清楚显示在每一页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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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填妥第 1-4 页 (第 2 页中第 3 部分无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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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在右下角的每个页面上签名。请注意:数字签名和键盘输入不能作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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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2 页的指示附上一张净色背景的正面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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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入学事务部不会处理和保证受养人的签证申请。如有需要,申请人需自行为受养人另行安排有关签证。请到入境处网站的受养人来港居留入境指南参阅有关资料 (点击打开)。
2. 学生签证协理者申请表 – 申请来港学习专用 (点击下载) (样表);
*所有全日制学生,包括暑期生 / 交换生,都不需要填写此表格的 5-6 页。
3. 监护人提名书 (如果您未满18岁) (点击下载)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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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书需要的在香港的授权监护人必须获得有效的香港身份证并且目前居住在香港。请将授权监护人的香港身份证复印件与监护人提名书一并上传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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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没有在香港的监护人,请提名香港大学作为授权监护人。
4. 出生证明复印件 (如果您未满18岁);
5. 香港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或《有条件录取通知书》以及已签署回执的复印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复印件;
7. 常住人口登記复印件;
8. 财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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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将对财务文件有严格要求。申请人或其财政资助人须有足够能力支付学费和留港日常生活费用。申请人须提交下列其中一项文件作为财政证明:
(1) 流动资产证明;
• 最近 3 个月内的银行流水(银行对帐单,存折或银行存折)和/或您自己/财务担保人的储蓄/定期存款证明(没有冻结期限的要求),并带有银行印章。
• 请注意,此处不包括理财产品。
(2) 税收收据,工资单,聘用书;
(3) 经济援助或奖学金的奖励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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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证明并未设定最低存款金额要求。根据过往经验,申请人应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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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位课程约人民币 100,000-1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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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期的交流项目约需人民币 50,000-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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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此金额仅供参考。最终批准由入境事务处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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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如用网上/网印版的银行账单作为财务证明,此证明必须带有申请人或财政资助人的全名及在最近3个月的余额。
9. 您的财务担保人的人口普查记录的复印件 (如果您有财务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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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页面上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 (例如出生日期,曾用名等)。
10. 兼职课程的详细信息 (如果您是兼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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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1) 教学时间表 (2) 课程说明
11. 学历证书 (如果您是兼职学生);
12. 申请人的雇主同意信 (如果您是兼职学生);
+ 再次申请学生签证 (Visa Re-application) — 申请人曾申请过学生签证,现在需再次申请该签证 (例如,申请人为香港完成本科学业的学生,将在港大就读硕士课程,则须再次申请学生签证)
+更新学生签证 (Visa Renewal) – 申请人现有的签证已到期,但仍需在香港大学继续就读 (例如,申请人前往外国交流学习, 签证于返港前已到期);兼职学生需要继续学业(例如,学业期间的休假,兼职学生需更新签证以继续他/她的第二年学业)
外部链接及参考数据
点击下方进入学生签证申请系统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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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入学事务部对于因申请人提供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的申请失败或延期不承担任何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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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所支付的签证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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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内容会随时更新,恕不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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